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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政策新闻发布会
  • 信息来源:市政府新闻办
  • 发布日期:2024-05-17 09:30
  • 浏览次数:

时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

媒体:中央、省级媒体,泰州市主要新闻媒体,以及部分网络媒体。

主持人:泰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杜宽军。

嘉宾:市财政局副局长张金涛,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副行长季伟,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陈文考,市财政局金融处处长戴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李俊。

发布会现场

杜宽军(泰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近期,财政、人行、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地,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政策情况。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人员:市财政局副局长张金涛,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副行长季伟,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陈文考,市财政局金融处处长戴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李俊。

下面,请市财政局副局长张金涛介绍泰州财政普惠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关情况,大家欢迎。

张金涛(市财政局副局长):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借此机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财政、人行、金融监管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紧密沟通协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着力打好“财政+金融”组合拳,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实体经济,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近年来财政金融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聚焦惠企利民,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融资服务。构建完善政银担合作分险机制,发挥信用担保基金、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融资增信作用,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创新创业市场主体等提供优质高效的融资服务。通过组织开展“助企强链财税服务团”专场活动、印制发放宣传活页、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产品信息等方式,持续推广“泰信保”“小微贷”“苏科贷”“环保贷”“政采贷”“富民贷”等财政普惠金融产品,2023年全年完成贷款投放166亿元、同比增长22%,惠及市场主体4000户次,其中:我市地方特色产品“泰信保”投放87.56亿元、同比增长49%,近七成贷款投向制造业,贷款企业全口径税收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10.3个百分点。目前,共有34家银行、13家担保(保险)机构加入“泰信保”合作体系,业务范围实现市域全覆盖,贷款利率水平约为4%,有效帮助企业降低了融资成本,提升了融资便利度。(根据4月10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今年一季度,全国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42%)

(二)落实奖补政策,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持。2023年,市级共拨付63家企业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奖补资金437万元,主要用于科技贷款贴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等方面;拨付康为世纪、亚虹医药、瑞科生物等企业上市(挂牌)奖励资金共计500万元,去年12月底,我市出台《泰州市支持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措施》(泰政发〔2023〕110号),将企业上市奖补标准从2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组织171家企业申报并获得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奖励等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248.9万元。

(三)健全完善机制,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供保障。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市级2023年共拨付14家融资担保机构各级财政奖补资金7424.25万元,引导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降至0.47%,其中泰信保”产品平均担保费率仅为0.34%(远低于省政策不超过1%的上限规定)。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数据,我市2023年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171.61亿元,位居全省第三(仅次于南京市181.4亿元、盐城市172.03亿元)。泰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荣获“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比第一等次”“江苏省融资担保机构三十佳”等表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围绕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这篇大文章,不断强化政策功能,加大投入力度,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推广政策产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促进业务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泰信保”“小微贷”“苏科贷”“环保贷”“富民贷”等财政普惠金融产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普惠小微、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将合作机构业务开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纳入相关监管部门考核指标体系。

二是运用科技手段赋能。强化融资担保业务系统建设,依托政务大数据、金融大数据,对贷款企业的税收、就业、征信、司法等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分析利用,探索建立客群风险统一画像,为政策调整优化提供决策依据,为企业贷款投放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落实财政奖补政策。扎实开展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企业上市奖补等市级普惠金融政策组织申报工作,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奖补资金。积极争取上级绿色金融奖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支持。

谢谢大家。


杜宽军(泰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谢谢张金涛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请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副行长季伟介绍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大家欢迎。

季伟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副行长):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能够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与大家沟通推介人民银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近年来,为加大货币政策对普惠、绿色、科技、养老等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做好“五篇大文章”,人民银行会同财政、科技、交通、工信和发改等部门创新创设多种类型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现在由我来对其作一个具体介绍:

一、人民银行总行操作层面

(一)碳减排支持工具

政策创设于2021年,到2024年末结束,额度规模3000亿元,投放对象为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两次。操作方式是商业银行先向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三个重点减碳领域发放合格贷款,之后人民银行按照发放贷款本金的60%向银行机构提供政策资金支持。

(二)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

从2022年4月开始实施,到2024年末结束,额度为400亿元,发放对象为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和工农中建交等7家全国性大型银行,利率1.75%。7家银行按照政策要求为公益型、普惠型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建设、纳入目录的老年产品制造领域等提供信贷支持,然后按照贷款本金的100%按季向人民银行申请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

(三)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

2024年4月份刚开始实施,总额度为5000亿元,支持对象为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具体发放方式为上述银行先行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投放贷款,之后按照贷款本金的60%按季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四)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

2022年12月,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发放对象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具体操作是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季度余额进行轧差,依据季度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鼓励地方法人持续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政策实施期间有过一次延期,到今年年底结束。

二、省分行操作层面

(一)苏碳融

创设于2021年11月,投放对象为江苏省内法人金融机构,期限1年,利率1.75%。操作方式也是省内法人金融机构先向“江苏省央行资金重点支持绿色企业/项目名录库”中企业/项目投放贷款,而后人民银行省分行按照贷款本金等额提供再贷款支持。同时鼓励法人金融机构将贷款利率定价与企业碳表现挂钩,探索用能权、碳排放权、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等权益类抵质押模式。

(二)苏创融

2022年5月开始实施,初期投放对象为交行江苏省分行、招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江苏省农联社、南京银行、苏州银行等较大规模金融机构,目前已扩展至江苏省全辖金融机构。与上述工具不同,“苏创融”不仅涵盖再贷款,还包括再贴现,即金融机构对满足条件的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办理的票据贴现,可以等额向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再贷款和再贴现资金支持。

三、泰州市分行操作层面

为了提高总分行政策工具在泰落地面,结合泰州辖内实际,围绕支持科技创新、交通物流、贸易和大健康等领域,将央行资金与金融机构对特定领域和行业的信贷投放挂钩,在现有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框架下,创设了“泰系列”货币政策工具,具体为“泰通融”“泰康融”“泰科融”“泰贸融”等专项政策工具,额度分别为20亿元、10亿元、20亿元和20亿元,利率1.75%,再贷款发放对象为法人金融机构,再贴现支持对象为全市金融机构,专项额度采取“限额控制、循环使用、动态调节”的模式,按月操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交通物流、大健康产业、贸易和科创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以上是我从操作层面,对人总行、省分行和泰州辖内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一个介绍。我们热烈欢迎金融机构积极向央行申请低成本资金,用足用好政策工具,及时将政策效果传达至市场主体,最大程度惠企利民。同时我们也真切希望媒体朋友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央行政策工具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进情况和成果成效,提升社会各界的知晓度,推动政策落地增量扩面。共同助力泰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大家。


杜宽军(泰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谢谢季伟副行长的介绍,下面,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陈文考介绍促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和支持企业上市的政策,大家欢迎。

陈文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泰州金融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2023年,我市分别出台《泰州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泰州市支持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措施》,着力加快构筑资本与产业深度融合的生态体系,促进全市资本、科技、产业高水平循环。下面,由我简要介绍两个政策的有关内容。

一、关于促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该政策于2023年4月23日出台,明确到2025年末聚集股权投资机构超过50家,管理基金规模超过600亿元,注册基金规模超过1000亿元,重点围绕打造“募、投、管、退”较为完善的股权投资市场体系,确定五方面16条举措:

一是针对股权投资机构的募资环节。从支持新设股权投资机构、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做大做强、支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落地发展等三个维度明确奖励标准,并对奖励标准分段划分,实际募集资金越多奖励百分比越高,最高可达实际募集资金的0.5%。

二是针对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环节。一方面,鼓励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泰州,对投资我市非上市企业、特别是投早投小投科技的机构,累计最高奖励1000万元;另一方面,加大资本招商推进力度,对股权投资基金并购或投资标的迁入本市达产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是针对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环节。对产业引导类基金和专项发展类基金设置差异化门槛收益率,适当降低政府投资基金出资的门槛收益率。同时,给予管理机构自主决策权,提出超额收益适当让利、适度放宽返投认定标准等举措。

四是针对股权投资机构的退出环节。从鼓励股权转受让基金(S基金)发展、对新设立的股权投资机构有限合伙人“权益性投资所得”给予奖励、鼓励股权投资以并购重组的方式实现退出等方式入手,拓宽股权投资退出渠道。

五是强化资源集聚和机制保障。通过开展“创投机构面对面”融资路演活动,规划发展股权投资集聚区,设立股权投资人才奖,建立“白名单”和尽职免责机制等措施,持续营造良好金融营商环境。

二、关于支持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

该政策于2023年12月31日出台,围绕加大企业上市奖励、解决企业上市诉求、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供专业人才支持等方面明确10条政策措施,覆盖了企业从准备股改上市到上市成功后再融资的全过程、全时段。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企业上市奖励不低于周边。对企业境内外上市,累计奖励400万元,较原有政策提高1倍,走在全省前列。同时,实行奖励前置,企业完成证监局辅导备案或交易所审核通过即可获得奖励,有利于降低企业上市前成本,激发企业上市动力。

二是多项措施在全省设区市层面率先推行。比如,在保障募投项目用地上,推行企业跨权属不动产登记;在出具合法合规证明上,试行以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上,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要求其对企业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予以认定,并及时告知和帮助修复信用;在先期支持企业募投项目建设上,鼓励驻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上市贷”产品;在增强基层对接资本市场能力上,试行市(区)弹性“资本镇长团”。

三是多做支持企业上市发展新文章。比如,为了满足企业股改或上市后的注册登记,开辟涉企股改上市注册登记“绿色通道”;为减少和降低行政执法次数和频率,对进入“白名单”的上市后备企业,推行“事前指导、事中督改、事后监测”的柔性审慎执法;为加大企业募投资金对本地项目的投入,对当年投入的实际股权融资额的0.2%予以一次性奖励。


杜宽军(泰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谢谢陈文考副局长的介绍。现在进入提问环节,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就今天的发布主题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名称。下面开始提问。

新华日报记者: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市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方面,出台不少财政金融政策产品,能不能介绍一下具体情况?谢谢。

戴宗(市财政局金融处处长):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针对我市不同产业发展方向、市场主体类型,财政部门会同人行、金融监管、科技、工信等相关部门研究出台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措施,持续推广“小微贷”“苏科贷”“环保贷”等产品,并调整优化了“泰信保”“富民贷”等政策,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政策及产品支持。

下面,重点介绍“三项政策+三个产品”:

一、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政策。支持对象为江苏省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贴息贷款总规模为200亿元,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单户贷款额度最高20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BP;贷款须为首贷,即申贷企业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过往无贷款记录,发放日期应不晚于2025年12月。鼓励银行发放信用贷、中长期贷款,并向科技型企业中的初创企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硬科技”企业倾斜。

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贷款金额年化1%的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两年,且不超过贷款期限。实施免申即享机制,贴息资金先预拨、后结算,企业不需要垫付财政贴息。同时,财政对以信用方式发放的(无抵押、质押、担保、第三方保证、第三方增信、财政风险分担或风险补偿等措施)、贷款实际使用期限不短于一年的贴息政策,按照贷款金额的1‰给予贷款银行一次性奖励(苏中地区奖励标准上浮15%)。

二、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贴息对象为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制造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截至2023年底已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制造业企业;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有良好的纳税记录;3.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在江苏省域内实施;5.企业贷款用途中设备投资(含配套软件)支出不少于500万元。

对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BP的四类项目贷款予以贴息,包括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智改数转网联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其他设备更新项目。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采取“免企业申报”方式,贴息期间为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财政1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单个项目年度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贴息资金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2024年贴息贷款总规模不超过300亿元,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即止。

三、中小微制造企业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贷款担保支持政策(简称“设备担”)。支持对象为省内中小微制造企业,包括:“1650”先进制造业集群企业、重点产业链企业,“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企业、未来产业集群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担保总规模200亿元,单户企业担保额度最高500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购置更新改造设备投入金额的70%,担保费率不超过1%(年化),企业所购置更新改造的设备作为反担保抵押物,担保起始日应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鼓励向初创企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倾斜。

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担”业务,按照担保费(保险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且不超过承保期限。担保费补贴实施免申即享机制,企业不需要垫付财政补贴资金。

四、“专精特新贷”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信贷支持,主要支持专精特新入库企业,包括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其中的“1650”筑峰强链企业予以重点支持。一是流动资金贷款。单户贷款额度最高2000万元(含),贷款期限最长一年(含),贷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50BP;二是项目贷款(用于企业设备购置与更新、技术改造、科技开发、知识产权研发、产品研制等),单户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含),利率期限最长5年(含),贷款利率不超过五年期LPR+50BP。同一企业不可同时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和项目贷款。

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流动资金贷款,以信用方式投放,企业无需提供抵质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对于单户贷款额度超过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及所有项目贷款,可追加抵质押、担保、第三方保证措施。合作银行不得另外收取保证金、融资手续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建立贷款风险共担机制,对于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省风险补偿基金承担8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合作银行承担2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对单户贷款余额超过1000万元的,分段进行分担,其中10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前述机制分险,超出部分按50%:50%分险。

五、我市地方特色政银担合作“泰信保”产品。支持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新创业市场主体。重点支持对象包括: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智改数转网联”企业;市级及以上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排名前100的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列入市级以上人才计划且在培养期内的人才个人所创办企业(包括国家级人才计划、省“登峰计划”“双创计划”“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市“凤城英才计划”“双创引进专项”“311培养专项”“113生物医药专项”)。准入条件:有适销对路的产品或服务及生产销售合同(定单);有稳定的现金流(银行流水单);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有正常的纳税申报记录;环保信用等级非红色、黑色;纳税信用等级非D级。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不高于500万元,对于重点支持对象、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利率不高于LPR+100BP,合作银行不得另外收取保证金、融资手续费等任何其他费用;担保费率按照0.4%(年化)执行,对100万元(含)以下项目以及重点支持对象免收担保费。风险分担机制为基金、合作银行、合作担保机构按照2:2:6的比例分担风险。

六、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产品(简称“富民贷”)。支持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经办银行发放贷款,创业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财政部门给予贴息。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100BP,鼓励按LPR发放优惠贷款。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政策:自2024年3月1日起,对于向重点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和小微企业新发放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剩余利息由贷款人承担。对于向非重点群体新发放的贷款,财政部门给予0.5%贴息。

谢谢。

江苏广电记者:据了解,我省推广的“政采贷”线上合同融资服务平台已正式上线,开启了政府采购助企纾困的新模式。请介绍一下我市“政采贷”开展情况。

李俊(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政采贷”全称“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贷款”,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合同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或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当前,市财政局依托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中的“政采贷”线上融资平台,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为参与融资各方提供相关信息和技术支持,通过技术手段将金融机构与融资供应商约定的账户指定为采购人支付采购资金的融资回款账户,有效控制贷款风险。

2023年,在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联合推动下,全市全年落地线上“政采贷”业务70笔,金额1.58亿元,融资笔数、金额居全省前列。落地的“政采贷”业务平均一周就能完成审批放款,最快仅需三天;“政采贷”平均利率3.39%,低于全市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1个百分点,最低利率为2.95%。目前参与“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共有20家,基本覆盖了全国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法人农商行。

2024年,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将共同推动“政采贷”业务增量扩面,进一步优化“政采贷”申请流程,扩大“政采贷”适用范围,持续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杜宽军(泰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会后可以进一步咨询、沟通或采访。

在此,诚请各位新闻界朋友采取不同形式,对各项政策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积极为我市财政金融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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